实验室属各团队: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结合浙江省、宁波市、镇海区和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关于疫情防控通知精神,现结合实验室目前状况,就春节后恢复科研与开学有关工作再次强调以下要求,请全体职工和研究生全力执行:
一、复工原则
根据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,尽量减少实验室成员之间的流动,避免潜在的冠状病毒传播:
(一)实行弹性工作制,除必须值班巡视实验室和有紧急任务者,皆居家办公,未经所里批准不得入所。若有紧急任务请事先联系实验室负责人黄庆。
(二)在宁波以外的员工,不必急于返回实验室上班,目前处在疫情较重地区(如湖北省、浙江省温州市、浙江省台州市等)的员工,没有得到明确许可前,不得返回宁波。在外居住期间做好工作安排,整理数据,指导研究生,保持科研工作的连续性。
(三)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宁波市区的员工,必须居家观察14天,无症状后方可申请入所上班。
二、复工方案
(一)有紧急任务的科研团队可向实验室申请2月10日起复工,团队负责人应根据任务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细致的工作与实验方案,由实验室报疫情防控工作组审定后方可复工,原则上尽量控制复工人员数量,减少交叉传染风险。我实验室在骆驼的中试基地按照相同规定遵照执行。
(二)对于办公室B510、B515、B517、C507、D501,要求两人之间距离不得少于1.5米,并不影响正常工作。需要进入办公室员工请事先联系实验室负责人黄庆。
三、复学方案
(一)研究生复学时间暂定为3月1日,在未接到明确通知前,没有特殊情况,所有研究生不得提前返所。合培生在未接到各自相关学校通知前,不得提前返回各自学校。课题生请同时遵守所在学校的安排。
(二)各位研究生由导师通过网络或电话布置科研及学习任务,具体由研究生处负责指导并落实。若研究生撰写论文所需实验数据在办公室电脑内,可通过研究生辅导员葛芳芳老师协助进行拷贝。所有研究生需积极主动联系导师讨论科研课题,为复学后开展正常研究做好准备工作。
(三)我实验室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(3位博士研究生,15位硕士研究生),请尽快同各自导师交流,讨论毕业论文撰写方案,开展数据整理和章节撰写。相关信息已在FiNE实验室微信群中发布。提醒各位研究生,越是非常时刻,越要注意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,行文实事求是,不夸大,不虚假。关键数据需做备份。请各位即将毕业的研究生充分重视,站好研究生培养阶段最后一班岗,将优秀毕业论文作为颁发给自己的毕业证书!
四、办公要求
按照《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学方案》实施。
五、就餐规定
按照《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学方案》实施。相关规定请查看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公众号。
六、生活管理
研究所园区管理按照《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学方案》实施。
职工和研究生保持注意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,积极配合社区管理,做到不传谣,注意健康积极心态,做一名好市民。
七、倡议
实验室党员同志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全力配合相关规定的执行。
请实验室全体成员根据研究所要求及时上报个人和家庭健康信息,为抗疫做出自己的贡献。
先进能源材料工程实验室
2020年2月4日
|